|
|
|
|
 |
| 发布/更新 时间: 2011年12月14日 16:8 来源: 县文明办 作者: - 浏览次数: |
今年,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小城镇届期将满,为认真抓好(2012-2014)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小城镇等创建申报工作,提升文明创建工作质量,12月13日下午,我县召开了创建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等创建工作会议。 县委常委、县文明委副主任、县委宣传部长严巨奎亲临会议并对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及文明小城镇的创建工作,要坚持标准、明确程序,择优推荐。二是切实推进学习型单位建设的深化,要把文明创建工作与深化学习型组织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自我超越的意识和系统思考的能力。三是要按照创建文明单位的要求,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提高单位职工的素质能力结合起来,与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结合起来,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全面自由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的需求。四是在文明创建过程中,各单位应按照文明创建的要求,制定创建规划,拟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会议由县文明办主任严弟旺主持;严主任在会上就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小城镇的原则、标准进行了专题讲解,并就操作规程提出相应的要求。 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小城镇和文明社区的14个单位,3个村,3个乡(镇),1个社区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