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领 导 班 子
李 晓 县长 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陈国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交通、教育、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监察、政务服务等工作。
分管县发改局(含粮食局)、交通局、教育局、安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大、政协,盐津路政管理大队、盐津公路管理段。
巫运松 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农业、林业、水利、人力资源开发、扶贫、气象、供销、烟草、农业综合开发、食品药品监督、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农特产品大县战略的实施和“云药之乡”的打造。
分管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务局)、供销社、扶贫办、劳务输出办、农业优势产业办(含烟办)、药监局、民宗局。
联系县气象局、烟草公司。
吕德林 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开放及经济合作、电力、商务流通、统计、审计、质量技术监督、邮政通讯等工作,负责新型工业强县战略的实施和水电产业发展。
分管工业园区管委会、经贸局(含招商办、经合办、乡企局、企改办)、审计局、统计局、投资开发公司。
联系县工商局、质监局、邮政局、电力公司、工商联、电信盐津分公司、移动盐津分公司、联通盐津分公司。
李忠海 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科技、卫生、计生、民政、救灾、地震、移民和老年人事业等工作。
分管县科技局、卫生局(含合管办)、计生局、民政局(含老龄委)、地震局。
联系县科协、计生协会、文联、残联、红十字会。
马 平 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社会稳定、信访、行政执法监督、人民武装等工作。兼任县公安局局长,主持县公安局(含交警、消防)全面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信访局、法制办。
联系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和武警盐津中队。
常 斌 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财政、金融、税务、机关效能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含驻昆办、外侨办、机关后勤管理中心)、财政局。
联系国税局、地税局、金融机构。
陈 艳 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文体、广电、旅游、地方志、档案、妇女儿童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名县战略的实施。
分管县文体局、旅游局、广电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县志办、档案局。
联系总工会、团县委、妇联。
陈 坤 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建设、环保、国土、煤工等工作,负责特色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和煤炭产业的发展。
分管县建设局、环保局、国土局、煤工局。
联系住房公积金中心、供水公司。
李平华 县政府保留副处级待遇领导 协助县长负责调查研究,以及特色城镇化、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的督促检查等工作。
石宪岗 副调研员 协助县长负责调查研究,以及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的督促检查等工作。
县政府领导既有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如下。
陈国均—吕德林—陈坤—李平华 巫运松—常斌—石宪岗
李忠海—马平—陈艳
(本页内容根据 盐津县人民政府文件 盐发[2012]13号 《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进行更新 2012年5月10日)